Sony 被诉:数字游戏是买断还是租赁?

List of references on Sony websites to players "owning" their digital games

Sony 被诉:数字游戏是买断还是租赁?

四名 California 玩家将 Sony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告上法庭,指控 PlayStation Store 在结账时使用“Buy Now”和“Confirm Purchase”等暗示拥有权的措辞,却实际仅提供可撤销的有限许可。原告认为这种模糊披露违反了 California 的数字商品透明法律,导致他们支付了不应有的费用。Sony 方面则辩称,在数字时代,理性消费者不可能相信他们真正“拥有”了游戏,否则多人在线游戏将无法运行。随着 Sony 计划于 2028 年全面停止实体光盘生产,这场关于数字资产“所有权”与“许可权”的界定之争,或许将重新定义未来游戏行业的消费规则。

在数字时代,声称理性消费者认为自己获得了数字游戏的“所有权”是不可信的。
  1. tancop

    > 动议指出,《PlayStation 服务条款》第 14 条包含具有约束力的仲裁协议和集体诉讼放弃条款,并引用了退出条款的内容:……

    > 该条款要求不希望受此约束的用户在同意协议后的 30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Sony。

    针对个人的强制仲裁应该被直接定为非法。它的唯一用途就是剥夺消费者和劳动者的权利,或者像 Disney+ 事件那样逃避致命失误的责任。

    这种“退出机制”的设计初衷,就是为了让 Sony 的律师辩称“接受协议是你自己的选择”,从而无法被判定为被迫接受,哪怕 99% 的用户根本不知道它的存在——这正是设计使然。彻头彻尾的邪恶。

  2. voidUpdate

    > “如果情况属实,那么原告 Edward Heycock 就不可能在原告 Jason Mendoza 于 2026 年 2 月 14 日在 PlayStation Store 以 69.99 美元购买《Resident Evil Requiem》之后,于 2026 年 2 月 25 日再以同样价格从 PlayStation Store 获得该游戏,因为那时拥有该游戏的是 Mendoza 先生,而非 Sony。”

    我买了一本书。我现在拥有这本书的副本。我的朋友也买了这本书。他们也拥有这本书的副本。我们拥有的并不是同一本书的副本。

  3. buran77

    > “如果情况属实,那么原告 Edward Heycock 就不可能在原告 Jason Mendoza 于 2026 年 2 月 14 日在 PlayStation Store 以 69.99 美元购买《Resident Evil Requiem》之后,于 2026 年 2 月 25 日再以同样价格从 PlayStation Store 获得该游戏,因为那时拥有该游戏的是 Mendoza 先生,而非 Sony。”

    这辩护理由挺有意思。我想知道这是否打开了一扇 Sony 可能更想关上的门。如果因为别人拥有另一份副本,我就不能拥有内容的副本,那这对盗版会有什么影响?按照 Sony 自己的论点,盗版副本是没问题的,因为其他人仍然可以(或已经)“购买”或“拥有”(租赁)它。

  4. dofm

    我对 Sony 的感情非常矛盾。

    我拥有三台 Sony 无反相机(其中两台是二手的),我认为它们制造了同类产品中低调但最优秀的业余爱好相机之一 [0],甚至我对它们目前的相机软件也没太大意见,尽管我安装时有点勉强。

    但在可分发内容方面,这是一家曾通过 rootkit 入侵客户 PC 的公司。它们规模够大,也够笨拙,经常做出糟糕的决定。

    [0] 指的是 NEX-6,一款真正的快乐源泉,即使现在我也推荐给任何想要一台耐操老相机的人;尽管它发布已经十四年了,二手价格依然坚挺得离谱,显然觉得它很棒的人不止我一个。

  5. gwbas1c

    看来我们需要针对此类问题进行版权改革。我们需要一种真正的数字所有权方式;包括将资产存入托管账户,以及在商店关闭或商品下架后仍能继续访问的机制。

  6. haunter

    HN 把链接截断了

    https://consumerrights.wiki/w/Sony_PlayStation_digital_game_...

  7. rf15

    Sony 的律师真的挑了一座奇怪的坟头来死……就算他们赢了,先例也会反过来坑了 Sony,至少在市场营销方面。

  8. titzer

    如果 30 年前有人建议闯入你家拿走你的 Nintendo 游戏,或者通过网络向主机发送指令远程禁用它们,那绝对是不可接受的。

    但经过 30 年的温水煮青蛙,现在我们有了这样一家巨型企业,为了最大化利润,完全不在乎做道德上等同的事情。大众对于什么是交易、什么是所有权、什么是公平使用的普遍认知,已经偏离了消费者想要和期待的太多,以至于我无法相信他们竟愚蠢地在法庭上争辩说,因为一个人买了游戏,另一个人也能买,所以“所有权”是不可能的。

    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我讨厌消费者在面对基本交易规范被不断侵蚀时变得如此无力。

    这只会加强我拒绝参与那种经济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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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