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istian Reber 提出:住房是权利,建造是市场
Universal Housing

Christian Reber 在 X 上分享了一个关于住房制度的思想实验:将居住权确立为全民免费享有的基本权利,同时保留市场机制用于房屋的建造与改良。在这个构想中,所有住宅用地归国家所有,政府需维持至少 10% 的空置房源以确保流动性。公民可免费获得一块地并自费建房,但禁止将住宅作为投资囤积;若无人继承,房产将回归公共池。热门房源通过抽签分配,无论贫富。这一模式旨在消除住宅用地作为投资品的属性,迫使资本流向企业、初创公司或基础设施等创造价值的领域。市场依然存在,建筑师和开发商继续竞争,但稀缺性不再能被私人占有。
你可以无限投资提升自家住宅的品质,但绝不能投资他人住宅的稀缺性。
HN 评论区
35- ufmace
这是个漏洞百出的愚蠢想法:
> 免费使用权伴随着责任:任何占据住房的人都必须将其维持在极佳状态,并承担持续的维护费用。如果你负担不起某套住房的适当维护,你就不能占据它。
到底由谁来决定什么才算“极佳”状态?对于那些未能将住房维持在某个权威人士认为的“极佳”状态的人,你打算怎么办?如果我真想要别人拥有的房产,我是不是可以在检查前一天把它砸烂,或者收买检查员让它被判定为“非极佳”?对于那些勤劳但就是没时间或没钱把住处维持在“极佳”状态的贫困家庭,你怎么办?对于那些每两周就砸烂住处一次且无力修复的精神病患者,你又怎么办?
> 对于理想的住房或地块,任何人都可以在固定期限内申请。如果需求超过供给,新住户将通过抽签产生,无论其收入、财富或地位如何。
抽签?说得轻巧。一个简单的抽签系统根本不可能解决特定住房或区域有多“理想”的问题。一个规模大到足以尝试解决该问题的抽签系统,绝不可能不受财富和地位的影响。
> 国家必须始终保留至少 10% 的住房/地块可供使用,以创造真正的选择和流动性。
这在实践中到底怎么运作?到底哪“10%”会被 […]
- throwaway173738
“谁能分到更好的地块”可能是最重要的问题。这项提议实际上并没有改变任何让某些土地比其他土地更值钱的结构。我猜测,与其改变土地获取的规则,不如让更多地方变得宜居宜业,这样更能取得成效。
他提议的本质上是一种封建主义,只不过是用金钱代替了关系。
我开始怀疑,企业结构的集中化和整合可能是导致城市土地价格昂贵的更主要成因。基本上,集中化导致小企业倒闭,减少了机会,从而降低了受影响土地的价值。相比之下,如果大多数产品都由只有几百名员工的公司生产,那么每个地区都会有各种各样的东西,经济所需的表面积就会大得多。更大的表面积意味着人们可以在更多地方居住。
在我看来,这一切归根结底还是在于更严格的反垄断执法和更多的进步主义政策。
- jryan49
谁来执行“你必须将房屋保持在良好状态”的规则?这听起来执行起来工作量巨大。如果一家混凝土公司决定贿赂政府,要求所有人每 5 年更换一次混凝土,那该多“有趣”……这正是我们最初拥有所有权并给事物赋予价值的原因。
- dlcarrier
《独立宣言》中呼吁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是基于约翰·洛克对生命、自由和财产权的确认。
如果我们真想将财产(包括住房)视为一种权利,我们就需要像对待生命权和言论权等其他权利一样,给予它同等的优先地位。如果有人想建一所 100 平方英尺、只有一个电源插座和单层窗户的房子,应该允许他们这么做,因为住在棚屋里总比露宿街头要好。
- alwa
我觉得各种问题都源于将房屋视为可互换的商品。也就是所谓的“房子而非家园”。这完全无视了居民的学校、邻居、交通、工作、文化、教堂、家庭构成、对他人的责任以及千差万别的生活方式。
这种弊病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将房屋视为金融投资,另一种则困扰着多年的社会住房计划;这项提议则是同一种弊病的另一种变体。
> 任何人都可以占用一块空地,付费在上面建房并终身居住。
所以他们要么支付巨额费用自建一套独一无二的房子(但必须做出一个无论未来境况如何变化都必须终身承担的决定);要么通过抽签争夺二手的“免费”住房存量?这块地最初是如何创造并供应出来的?既然上面没有房子,想必是从远郊之外的农田里划出来的吧?什么时候是 1/4 英亩的分区,什么时候是更大或更小的?
我邀请作者去跟一个纽约人聊聊经济适用房抽签的“乐趣”……或者聊聊住在 NYCHA(纽约市住房管理局)的滋味。
说到这个,这对多户住宅和更新有什么影响?还是说住房存量在这些独栋住宅建成时就冻结在时间里了,除了受监管的“维护”之外?对于那些未能按警察标准“维护”的人,惩罚是什么——被连根拔起然后呢?被转移到惩罚性住房,如果他们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