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说即腐败:欧洲人的定义
Lobbying Is Corruption
George Hotz 曾向非美国人解释美国的游说机制:富豪和公司将钱捐给政治家的竞选活动,政治家则通过立法回报他们。这不是非法的贿赂,而是合法的 Super PAC,甚至政治家卸任后还能获得高薪咨询工作。作为欧洲人,我完全理解这套逻辑,只是我们不会称之为“游说”,而是直接叫它“腐败”。Wikipedia 对腐败的定义中明确包含了游说,关键在于这种行为在许多国家是合法的。本质上,我们只是给同一种动物起了不同的名字。美国似乎正热衷于给一切事物重新贴标签,包括将腐败美化。归根结底,游说就是腐败,唯一的区别在于执行者穿着更体面的西装,并且有律师在一旁监督。
我们并没有真正的分歧,只是给同一种动物起了不同的名字。